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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经纵横:《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2-09-14  浏览:


  2012年8月,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由民航局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547号,简称《办法》)。《办法》的正式实施,有效推进民航节能减排工作顺利进行。


  表1《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主要规定内容


  规定事项具体内容


  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地区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航空公司、机场和服务保障企业在内的各类民航单位。


  专项资金用途民航节能技术改造,民航管理节能,节能产品及新能源应用,新能源及节能地面保障车辆购置及改造,航路优化项目建设,机场废弃物、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设施改造,民航节能减排标准、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民航局节能减排项目评审、验收、监督检查和基础性、战略性课题研究等领域。


  专项资金的补贴标准项目承担主体与节能减排效果受益主体为同一单位的,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项目承担主体与节能减排效果受益主体为不同单位,且行业节能效果明显的,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60%予以补助。


  除上述事项,《办法》还对项目资金相关程序如申报、下达与支付等做出严格规定。并且,由民航局负责跟踪分析民航节能减排工作进展和项目实施效果,完善项目绩效评价。在地方方面,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加强对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审核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为推动民航产业绿色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保障。


  民航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能源消耗大户。随着我国民航机队的扩张,航油消耗及其成本开支逐年大幅增长,严重挤压了民航企业本已微薄的利润空间。据估算,2006年我国民航航油消耗为996万吨,航油成本为578亿元,2008年全年航油消耗为1195万吨,航油成本为892亿元,航油消耗量年均增速为9.5%,航油成本年均增速高达24%。


  华经纵横认为:面对民航业新的发展形势,《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无疑对航空领域的节能减排起到巨大推动作用。未来,我国应该尽快制定符合国情的行业整体节能减排政策,形成行业内节能减排有效管理体系,同时有必要建立行业间的节能减排交流机制;发挥政府在人力、技术、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为航空公司减排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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