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11月26日
附件:《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