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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3-01-23  浏览:

  为规范和引导粉煤灰综合利用行为,促进粉煤灰综合利用健康发展,我们对《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门发布施行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经贸节[1994]14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


  科技部部长:万钢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


  税务总局局长:肖捷


  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