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财政局、供销合作社,省社各单位:
为做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建设,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建〔2012〕10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建〔2011〕133号)的规定执行,有时间条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向后推一年(申报通知和相关解读材料可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网站下载)。
为尽快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和《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精神,鲜活农产品流通和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的重点项目视情况优先扶持。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设区市组织推荐上报项目。每市推荐不超过5个申报项目(其中县级社项目不低于上报项目的60%),填写《“新网工程”推荐申报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加盖市财政局、供销社公章,于6月20日下午下班前分别报省财政厅、省供销社。
2、省级筛选。6月21日-30日,省财政厅、省供销社根据各市上报情况,并参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入库情况,筛选出拟报项目并进行重点验收。
3、资料上报。经省级初审确定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于7月5日前通过网上平台申报,7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省供销社。
三、其他事宜
今年“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组织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财政局、供销社要抓紧通知并督促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省财政厅联系人:张立新,电话:0311-66651297,电子邮箱:zlx315@sina.com
省供销社联系人:裴献云,电话:0311-86213410,手机:13473979209,电子邮箱:pxyd101@sina.com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