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
现将《关于申报2012年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项目的通知》(财办企[2012]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材料完整,并于2012年5月16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申报项目材料一式八份及电子文件一份报省财政厅企业处,过期不予受理。
已获得2011年资金支持的设区市(详见冀财企[2011]91号),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12年6月2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企业处。
二O一二年五月九日
下载附件1:财政部关于申报2012年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资金项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