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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天津资金政策

关于天津市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初审名单的公示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3-02-04  浏览: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市政府《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拟定的天津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区县及行业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现将2012年第3批初审后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4月1日起10天,如有意见和建议以及反映的情况,请及时反馈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李志电话:83607415传真:23306888

  附件:天津市2012年第3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初审公示名单.doc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