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科技函〔2013〕502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财政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3〕7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并于2013年5月24日前,联合行文报送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省经信委。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2013年5月8日
皖经信科技函〔2013〕502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财政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3〕7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并于2013年5月24日前,联合行文报送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省经信委。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