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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资金政策

甘肃省:关于组织2013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3-06-14  浏览:

  甘科高[2013]10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兰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创新基金服务机构,各有关创投机构: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计[2013]30号)要求,为做好我省该项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支持重点


  2013年创新基金的主要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等三类项目。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扶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助,鼓励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根据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优先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环境与资源、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创新。


  2.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的基础性、公共性和开放性的专业技术服务给予资助。


  3.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的规定,通过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支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及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


  二、工作组织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和立项后的合同签订、资金拨付等工作,确保2013年度创新基金预算执行工作质量和进度。


  1.省科技厅作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我省的项目申报、审查推荐、立项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验收等工作,会同省财政厅出具推荐意见。省财政厅参与项目的组织及验收工作,根据财政部下发的拨款文件,确保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对创新基金的运作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2.各市(州)、省直管县科技主管部门及兰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的项目组织申报,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推荐。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部门根据省财政厅下发的拨款文件,确保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省财政厅委托有关单位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统计,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3.各创新基金服务机构负责服务范围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企业的网上注册认证工作,并指导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审查申报材料,具体区域划分见附件。附件中成长期企业为2010年6月30日(含)之前注册成立的企业,初创期企业为2010年7月1日(含)之后注册成立的企业。


  三、项目申报流程


  1.创新基金申报工作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申报单位需登录网络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凡符合《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说明》(以下简称《申报说明》)、《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以下简称《申请须知》)、《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见国家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基金动态栏目)要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企业,首先在国家创新基金网站“创新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按要求填报相关注册资料,并送交本区域的服务机构进行认证,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即可登录到该系统进行申报。


  凡符合《申报说明》、《申请须知》要求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单位,首先在国家创新基金网站“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系统注册,按要求填报相关注册资料,完成网上注册的单位即可登录到该系统进行申报。


  凡符合《申报说明》、《申请须知》要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机构,首先在国家创新基金网站“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系统注册,按要求填报相关注册资料,完成网上注册的机构即可登录到该系统进行申报。


  2.申请项目需首先经过所在市(州)、省直管县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兰州高新区内项目经兰州高新区管委会和兰州市财政局)的审查和推荐。推荐单位应对申请企业和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对其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严格审核并做出评价,共同行文上报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省级企业申报的项目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上报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并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


  3.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推荐的项目,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评审工作规范》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推荐意见,并联合向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推荐。


  四、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2012年我省已开展2013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储备工作,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以下为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及时间。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1.2013年6月18日之前,申报企业将通过服务机构审查的项目全套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相应的服务机构,企业提交的创新基金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所缺部分,均视同为企业无法提供。


  2.2013年6月21日之前,各市(州)、省直管县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兰州高新区管委会,将通过服务机构审查的所有项目的推荐函分别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级企业项目推荐函由其主管部门分别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1日。各市(州)、省直管县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应于截止时间前,按照《申请须知》要求,将推荐函一份及全套申报材料一式叁份报送省科技厅,推荐函及全套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财政厅。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1日。已取得资格的创投机构(名单见创新基金网站)可以申报项目,创投机构应于截止时间前,按照《申请须知》要求,将推荐函一份及全套申报材料一式叁份报送省科技厅,推荐函及全套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财政厅。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确保项目质量,按期完成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高新处王晓光(补助资金项目)


  联系电话:0931-8882031


  省科技厅高新处贺素琴(技术创新项目、引导基金项目)


  联系电话:0931-8873211


  省财政厅企业处王静


  联系电话:0931-8899905


  附件: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推荐单位、受理单位、服务机构信息表.doc


  甘肃省科技厅甘肃省财政厅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