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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2013年山东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3-06-25  浏览: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和工作安排,为做好2013年山东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类别


  项目分为示范工程、平台建设、科技惠民示范县(基地或园区)建设三个类型,一个项目只能申报其中一个类别。


  1、示范工程类:必须是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亟需解决的,能够惠及较大范围百姓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项目。


  2、平台建设类:应由行业内具有领军地位的、拥有一批先进成熟技术成果的、能够为区域乃至全省百姓提供大规模技术服务的单位申报。原则上应与具有相应技术需求的重点县(市、区)结合申报。


  3、科技惠民示范县(基地或园区)类:以县(市、区)政府或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为建设主体,能够发挥区域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区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功能区或科技惠民产业园区。


  二、山东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1、推荐主体及名额。每个设区的市限额推荐1项。优先支持市财政已设立市科技惠民专项的项目,经核实,已设科技惠民专项的市可以增加1个申报名额。鼓励各市优先推荐省财政直管县(市)的项目。


  2、主要领域及重点方向见《2013年山东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指南》。指南分两类:第一类限定由2012年省科技厅、财政厅推荐到科技部的国家科技惠民计划项目承担单位(仿宋体字部分)申报。第二类由各市申报(黑体字部分),其中环保类项目优先支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请务必不要报错领域。


  3、示范工程及平台建设类项目申报主体为在山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技惠民示范县(基地或园区)类项目申报主体为基层政府。


  4、鼓励项目申报后补助及贷款贴息形式。


  三、山东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申报时间


  请于7月10日(周三)16时前将科技、财政主管部门联合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及经费预算书一式3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光盘(含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本行政区内科技惠民重点问题调研报告、预算书)2份送省科技厅。


  山东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山东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