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单位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努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按照《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申报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的通知》要求,经各市州科技局推荐和专家评审,认定湘乡市等13个单位为第二批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单位(见附件)。
各示范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建设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不断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环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活力和动力,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市州科技局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创新管理与服务模式,为示范单位的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7月2日
附件:第二批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