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金政策 >> 地方资金政策 >> 

江苏

江苏资金政策

江苏省:苏州市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3-08-16  浏览:

  苏州市各有关进出口企业:


  根据苏财规〔2011〕42号和苏财工贸〔2013〕92号文件精神,2013年上半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取得资质的企业可登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站(http://www.smeimdf.org/),对本企业在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已实施的项目提交资金拨付申请。


  网上申报起止时间:2013年8月10日~9月10日


  书面材料报送时间:2013年9月10日之前


  各资金申报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各申报单位将输出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金拨付申请表”和资金拨付申报项目所需书面证明材料分项目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注意申报材料均需盖公章,支付凭证加盖财务专用章,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报送至属地商务管理部门。


  三、符合申报条件(2012年进出口总额4500万美元以下)但尚未取得资质的企业,可登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站(http://www.smeimdf.org/)进行在线注册。注册成功后,将输出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注册登记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报送至属地商务管理部门。商务管理部门对企业资质审核通过后,可进行资金拨付申报。


  四、企业在资质注册和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属地商务管理部门联系。市商务局和各区商务管理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苏州市商务局:翟永进 68633653


  唐 波 68633655


  园 区经发局:吴 佳 66681020


  新 区发改局:吴真真 69327302


  吴中区商务局:梁正梅 65256225


  相城区商务局:张 宏 67591818


  姑苏区经科局:梅 蕾 68727530



  苏州市商务局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