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电子函〔2013〕200号
各市经信委(经委),广德、宿松县经信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申报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及申报项目须符合《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指南中的招标项目和“倍增计划”申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要求。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直管县根据《通知》要求,负责组织本地的项目申报工作,及时通知企业登陆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www.itfund.gov.cn,以下简称基金网),下载项目可行性报告格式文件,编制项目申报材料。
(二)项目申报材料应进行审查、筛选和推荐排序。
(三)我委将在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推荐排序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答辩评议、确定推荐上报项目。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
(一)申报材料包括可行性报告正文、附表和附件(按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内容说明的相关要求准备齐全),纸质稿和电子稿须同时具备,主要内容完全一致。
(二)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在3月18日前,将上报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稿各1份报送省经信委电子信息处(项目指南中一、七类项目申报文件同时抄送1份送软件服务业处),电子稿由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基金网上传(申报单位须先在基金网进行用户注册,已注册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联系人:省经信委电子信息处 赵明,电话:0551-62876659;软件服务业处 罗嗣昌,电话:0551-62871754。
附件:关于申报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3月4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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