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推动无公害农产品健康发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决定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目录进行调整,将稻谷等567个食用农产品列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目录,现予以公告。
《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第699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