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水产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等7个质检机构(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农业部节水机械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附件2)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农业部耕作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因审查认可证书有效期届满且不再申请复审,农业部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呼和浩特)因申请不再保留部级质检机构资格,故撤销两个机构并收回审查认可证书及印章。
特此公告。
附件:1.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二批)
2.2014年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二批)
农业部
201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