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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中介机构库调整结果的公告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1-28  浏览: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升中介机构评估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我委《投资咨询评估等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2006]219号)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北京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中介机构库管理和运行的工作情况,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的方式重新选取了中介机构,已经我委第19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调整结果公告如下:


  一、选定以下52家中介机构组成新一轮北京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中介机构库(具体业务范围及专业见附表)。


  二、入选中介机构于2014年2月15日起,承担我委评估咨询等委托工作。


  三、入选中介机构服务期限暂定为2年。我委将结合中介机构工作考核情况和工作业务需求,适时对库内中介机构进行调整。


  四、入选中介机构要按照《投资咨询评估等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2006]219号)要求,接受考核、管理。


  特此公告。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