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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资金政策

关于申报2014年省农业良种工程专项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6-20  浏览: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种业科技组织管理与资金投入改革,全面提升种业创新能力,构建我省种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全省现代种业发展,经研究,启动2014年省农业良种工程专项(以下简称“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紧紧围绕我省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根据产业链条,部署创新链,强化任务及目标导向,突出科技引领、产业支撑,突出以创新平台为载体、以人才为引领,突出前瞻性,强化重点与特色,坚持育繁推一体化、项目平台人才一体化、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原则,强化部门协同与资源集成,提高我省种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农业转型升级。2014年重点支持种质资源保护、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大宗农产品品种突破、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种突破、良种繁育与加工技术研发、良种创新成果集成与示范等。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为山东省内注册或成立、续存时间2年以上(2012年6月1日前注册或成立)。企业须内资或内资控股,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项目申请的省拨经费,经营业绩良好,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二)申报单位须拥有承担本研究任务稳定的技术队伍,学科与梯队结构合理。优先支持国家和省人才计划中的种业杰出人才,或者在科研创新一线的中青年种业人才参与或主持实施的创新项目;鼓励种业领军人才组织集成多学科、多单位优秀人才联合申报的创新项目(本着不重复扶持的原则,已入选泰山学者种业计划的专家及团队核心成员此次不再申报良种工程项目)。


  (三)优先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或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展协同创新,联合申报项目。


  (四)优先支持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以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农业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和创业基地依托单位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申报的创新项目。


  (五)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节能减排、环保、安全等要求,具备实施条件。


  (六)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支持重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三年。


  (七)申报单位必须拥有项目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八)联合申报必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知识产权和利益归属、合作经费的额度和来源等。


  (九)申报单位应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以企业为申报主体的项目,自筹资金一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省拨经费低于申报数额时,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三、组织申报与资金支持方式


  (一)公益性大宗农产品品种突破、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项目,主要以拥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牵头,鼓励吸收企业参加,产学研一体化协同创新,联合组织申报;商业化大宗农产品品种突破项目,鼓励以拥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创新型种业企业牵头,吸收科研单位、高校参与产学研一体化协同创新,联合组织申报。


  (二)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种突破项目,主要以市县农业科研单位、农业企业、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以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和创业基地的依托单位等牵头,鼓励省内外科研单位、高校、企业参与等产学研一体化协同创新,联合组织申报。


  (三)种质资源保护项目,以省级种质资源保护中心依托单位等牵头,鼓励企业参加组织申报。


  (四)良种繁育与加工技术研发、良种创新成果集成与示范项目,主要以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种业企业、省级以上农业园区以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和创业基地的依托单位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等产学研一体化协同创新,联合组织申报。


  (五)按照全省种质资源保护、良种创新成果集成与示范的总体布局,这两类项目由省里研究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和主体,另行安排申报。


  (六)在资金投入上,主要采取无偿资助、先导资金+匹配自筹、后补助等支持方式,建立省市联动机制,带动项目所在市、单位联合投入,推动资源集成,放大财政资金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支持方式。对公益性大宗农产品品种突破、种质资源保护和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项目,主要采取无偿资助和后补助的支持方式;对商业化大宗农产品品种突破、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种突破、良种繁育与加工技术研发、良种创新成果集成与示范项目,主要采取先导资金+匹配自筹和后补助的支持方式。本年度申请资金规模,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种突破、良种繁育与加工技术研发项目不超过50万元,其余支持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1、无偿资助。项目立项时给予无偿资助;在项目执行期内,根据项目预算、进展情况和创新绩效,每年择优予以持续支持;项目完成后,对取得重大创新绩效,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给予资金奖励。


  2、先导资金+匹配自筹。项目立项当年,根据项目技术和预算的评审情况,给予先导资金支持;立项后,在项目执行期内,根据项目预算、进展情况和创新绩效,每年择优对项目自筹经费给予匹配补助;项目完成后,对取得重大创新绩效,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给予资金奖励。


  3、后补助。对申报单位先期通过自有资金投入培育新品种,并于近3年通过省级审定的项目,给予后补助。但对已获得相关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纳入补助范围。


  四、申报须知


  (一)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请登录山东省星火计划网(网址http://www.sdsp.org.cn/),进入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管理系统,按使用说明填写上传,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申报书纸质材料。


  (二)各市(含财政直管县)所属单位申报项目,由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审查并推荐;省属农业高校、科研单位申报项目,由省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推荐;部属高校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推荐。


  (三)各推荐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并对申报单位资格和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四)本年度不限额申报,省里将把省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和各市推荐项目立项率作为下一年度核减其推荐名额的依据。


  (五)申报材料应如实反映申报单位的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以及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如实反映申报项目与农业良种工程在研项目(课题)的关联情况。


  (六)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记入信用档案。材料审核提交后不可修改,立项后将根据其内容自动生成项目合同,作为检查验收的依据。


  (七)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由申报书与附件构成。其中,附件包括联合申报合作协议与相关证明材料,提供附件目录。


  2、申报材料装订。纸质申报材料采用A4纸打印,并按正式出版书籍样式装订。一式6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4份,分别在封面右上角标注“正本”、“副本”。


  (八)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不参加评审,申报材料不退回。


  五、受理时间、联系方式与报送地址


  (一)项目网上受理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3日。请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或市科技局、财政局对所属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截止至6月16日,由省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和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盖章行文推荐,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经形式审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材料视为无效申报,不参与专家评审。


  (三)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武军白全民0531-66777103/7079


  省财政厅农业处:杨晓黎0531-82669780


  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尚老师18663731123或0531-66777079


  报送地址:山东科技大厦1207房间(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


    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


  2014年6月5日


  附件下载:


  2014年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专项支持重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