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消费,搞活城乡市场流通,根据《吉林省省级城乡市场流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粮[2014]345号)和《关于申报2014年吉林省城乡市场流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吉商联字[2014]12号)精神,经对各地申报的城乡市场流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初审,项目评审专家审核,拟确定39个项目基本可行,可以实施,准备给予支持,现予以公示(具体项目见附表)。
公示项目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到6月30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31-85637993、88553925。
吉林省商务厅吉林省财政厅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