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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安徽省、合肥市“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7-07  浏览: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有关省部属驻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4年安徽省“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4])和《关于印发“百人计划”工程等6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厅〔2011〕1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2014年合肥市“百人计划”(第四批)申报工作和安徽省“百人计划”申报工作同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安徽省“百人计划”的申报工作
 
 
  1、2014年省“百人计划”申报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4年安徽省“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4〕24号)要求执行。各单位和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录“安徽人才工作网”(网址:http://rc.ahxf.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上述通知、申报表格和填写说明,并按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于7月25日前集中报市人才办。
 
 
  2、申报省“百人计划”,并愿意同时申报市“百人计划”(不含市“百人计划”获得者)者,只可将报省材料加印6份(总数为24份)一同上报即可(不需重新准备市“百人计划”申报材料),但本人要附页承诺同意申报市“百人计划”。
 
 
  二、关于合肥市“百人计划”的申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合肥人才特区”建设目标,着力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按照“突出重点、按需引进、优化结构、确保质量”的原则,大力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引进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向企业引进人才和创业人才项目倾斜。
 
 
  (二)申报条件
 
 
  1、创新人才
 
 
  申报市“百人计划”的创新人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国内外均可),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
 
 
  (2)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
 
 
  (3)申报人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如已正式到岗的,应为2011年1月1日之后来合肥工作。
 
 
  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点创新项目引进人才需在重大专项涉及的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或者在海内外承担过与重大专项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2)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需具有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国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国际国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3)市属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引进人才需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2、创业人才
 
 
  申报市“百人计划”的创业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
 
 
  (2)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有创业经验并曾任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5)应为2011年1月1日以后来合肥工作。企业成立时间1年以上,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或当年注册,且一年内项目有销售收入。
 
 
  (三)遴选程序
 
 
  1、组织申报。省部属驻肥企业、市管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委组织部申报,其他单位须经市直主管部门或所在的县区、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送。
 
 
  2、审核把关。市直有关主管部门或所在的县区、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3、评审确定。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方面专家组成合肥市“百人计划”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照择优资助原则,确定实地考察人选。
 
 
  4、实地考察。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专家对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择优提出拟资助人选和资助金额,形成考察报告和推荐意见。
 
 
  5、社会公示。拟资助人选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资助人选。
 
 
  6、经费下达。根据公示结果,对确定的人选给予资助经费。经费由市人才办会同市财政局按财政管理渠道下达。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书和附件。申报人选需报送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一同装订。
 
 
  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来合肥前相关任职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创业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创业或任职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8)公司章程;(9)商业计划书;(10)经第三方审计的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11)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12)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申报人选的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无需装订)。
 
 
  3、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无需装订)。
 
 
  4、申报人选简表1份(无需装订)。
 
 
  (五)申报要求
 
 
  1、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及省部属驻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取消用人单位申报资格。
 
 
  2、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纸张大小为A4,申报书及附件合装本封面用白色铜板纸,内容双面印制。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两种文档内容应保持一致。附件材料不得超过20页,其电子档用PDF格式。
 
 
  3、本通知附件(申报书、相关表格)可到合肥先锋网(网址:http://www.hfxf.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4、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请统一于7月下旬集中报送市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人才办地址:市政务中心A座2505室,电话(传真):63537406、63537424,E-mail:ahhfrcb@163.com。
 
 
  附件:1-6申报表格.rar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