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金政策 >> 地方资金政策 >> 

北京

北京资金政策

北京市发改委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征集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7-07  浏览: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4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1358号)要求,我委现组织申报2014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通知中的各项要求和支持重点(注:重点注意国家通知中第二部分第三、第四条要求),已批复为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2012年12月31日前批复),且已获得市级补助资金支持。有利于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有利于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够为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支撑。
 
 
  二、拟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需由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推荐,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相关单位申报,于2014年8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评审:
 
 
  1.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局上报我委的推荐文件;
 
 
  2.2014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请表;
 
 
  3.由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及有关附件。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2014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请表、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需另附电子版光盘两份。
 
 
  三、我委将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
 
 
  四、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局可与我委高技术处项目主管人员进行沟通,恕不接待项目申报企业的单独汇报。
 
 
  五、申报材料将不退回给项目单位。
 
 
  联系人: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张涛66415588-0206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刘京晶66410700-35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