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财政局,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单位、市经信委、市开发区:
根据《晋城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晋市文改办字〔2013〕1号)和《晋城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晋市文改办字〔2013〕2号)有关要求,现就2014年度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委限申报企业1家。
二、申报时间:
2014年6月25日—7月5日。
三、重点支持方向:
1.加大对文化金融合作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资本投入文化产业,鼓励企业在项目实施中积极利用金融工具,对于获得有关银行基准利率贷款的文化产业项目给予优先考虑。
2.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重点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创意和设计提升;支持利用数字技术、互联网、软件等高新技术支撑文化内容、装备、材料、工艺、系统的开发和利用。
3.加快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具有地域特色的工艺品创意设计、文化旅游开发、演艺剧目制作、特色文化资源向现代文化产品转化和特色文化品牌推广。
四、申报要求:
专项资金申报所要求的资金扶持方式、申报主体及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项目受理、评审与下达等内容,按照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晋城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地址:晋城市凤台西街289号市委综合办公大楼521室;电话:2198675;电子邮箱:jcxcbsyk@163.com。
晋城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晋城市财政局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