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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7-10  浏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农业部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2号)和《农业部关于机关有关司局加挂牌子及更名的通知》(农人发〔2013〕9号),2014年5月我部办公厅印发了《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乡镇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了我部农产品加工局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等主要职责。为切实履行职责任务,强化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水平,现就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是各级政府指导农产品加工行业发展、制定政策措施、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必须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强和完善农产品加工业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对于准确反映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质量、经营效益、行业结构和区域布局等情况,科学制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管理水平,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站在科学决策和有效履职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农产品加工监测分析工作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认真履行职责,真正把加强监测分析作为开展农产品加工业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必要条件,切实摆在工作的重要日程和突出位置。要统筹谋划、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大力推动建立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共享机制,不断加强数据管理和分析利用,努力提高监测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各项监测分析工作高质量地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制度,推进规范管理
 
 
  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起步较晚,存在调查制度不一致、行业分类不适合、指标体系不健全、统计范围不完善、信息反馈不及时等问题,这与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与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区域合作、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职责不相适应。为推动全系统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向统一、规范、有序方向发展,加强制度性建设,我部农产品加工局对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在广泛征求吸收行业专家、地方管理部门的建议和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农产品加工业行业划分方式(试行)》(附件1)、《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监测表填报细则(试行)》(附件2)。各地区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在设计、完善地方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制度和调查方法时,既要突出地方农产品加工业特点,又要符合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的一致性要求,做到指标全覆盖、制度可衔接。同时,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主动与当地统计部门协调,争取支持与帮助。
 
 
  三、突出监测重点,明确工作部署
 
 
  开展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要做实统计数据汇总,强化行业运行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当前,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农产品加工业运行情况季度分析工作。各省(区、市)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中旬报送本地上季度农产品加工业运行分析材料及主要经济指标数据。运行分析材料要从总体情况、运行特点、存在问题和工作措施等角度全面反映本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状况。主要经济指标包括企业个数、从业人员数等指标,数据表格式、报送时间、方式等详见附件3。二是农产品加工业2013年度数据汇总工作。各省(区、市)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层层落实任务,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认真填报“农产品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情况表”(详见附件2),各企业原始数据及省级单位汇总审核数据的电子文件于2014年10月15日前报送我部农产品加工局。三是农产品加工业企业监测试点工作。2015年我部农产品加工局将在全国选择监测分析工作基础较好、人员经费有保障的地区开展农产品加工业企业监测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名单、监测样本企业选择方式、企业填报内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各试点地区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准备,配合完成试点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有力保障
 
 
  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事关科学决策,事关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农业现代化和经济发展全局。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监测分析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有专人负责,充实干部力量,为监测分析工作创造必要条件,提高履职尽责和为民服务能力,扎实做好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一要培育队伍。要明确监测分析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建立一支结构完善、力量精干、相对稳定的工作队伍。二要加强培训。要高度重视监测分析人员的能力培养,创造条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三要提供保障。做好监测分析工作,必须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硬件设备支持。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争取设立专项资金,配备办公设备,确保监测分析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上下协同配合,按照本通知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积极做好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及时向我部农产品加工局报送有关监测分析材料和数据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我部将以适当方式予以表扬。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