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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资金政策

山东关于申报2015年度中央预算内农口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建议计划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7-11  浏览:
  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及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中央预算内农口(不含水利项目)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建议计划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编制的主要原则
 
 
  2015年中央预算内农口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建议计划编制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调整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结构,重点支持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进一步改进规范投资计划管理,提高中央投资效益,充分发挥中央投资在扩大内需、改善民生、调整结构中的引导带动作用,推进“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顺利实施,为“十三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计划安排的主要方向
 
 
  (一)农业类项目。主要支持: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包括:农村户用沼气、小型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含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特大型沼气工程、乡村服务网点。
 
 
  (二)林业类项目。主要支持:沿海、长江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优先提报已经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可研报告的项目,适当兼顾其他符合申报要求且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林木种苗建设工程(提报2014年度已经上报省发展改革委、林业厅的储备项目)。
 
 
  (三)海洋与渔业类项目。主要支持:沿海渔港建设项目;海洋渔船更新改造建设项目。
 
 
  (四)畜牧兽医类项目。主要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按照各档投资补助标准30万、55万、80万、100万提报);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
 
 
  三、有关要求
 
 
  请抓紧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对接,紧密结合当地发展实际和建设需求,充分会商,科学安排投资项目,认真编制2015年度资金建议计划。提报建议计划时,千亿斤粮食项目要落实到具体县市区,林木种苗要结合前期已上报的储备项目,生猪、奶牛养殖场建设项目要确定到各档次项目数量,渔港项目要落实到具体建设工程,其余建设项目均应参照往年省里下达各市的投资规模,提报2015年度投资计划规模(不具体到项目)。
 
 
  本次建议计划将作为2015年农口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安排的主要依据,请各市抓紧工作,务必于7月6日前提报至省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省发展改革委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