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局、市供销合作总社,郊区(县)财政局:
为规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监督检查行为,保障监督检查有效实施,财政部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监督检查办法》(财发〔2014〕1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2014年7月17日
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局、市供销合作总社,郊区(县)财政局:
为规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监督检查行为,保障监督检查有效实施,财政部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监督检查办法》(财发〔2014〕1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