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电软〔2014〕489号
各市工信委、财政局:
根据《广西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财企〔2012〕123号),为加强对广西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现将《广西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随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6月25日
附件:广西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doc.doc
桂工信电软〔2014〕489号
各市工信委、财政局:
根据《广西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桂财企〔2012〕123号),为加强对广西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现将《广西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随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6月25日
附件:广西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