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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4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7-23  浏览:
  汉中市、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汉丹江流域水污染治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4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1456号),现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1亿元,用于汉江流域污水、垃圾处理工程等项目建设。请按以下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一、切实强化工程实施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有序实施。要优先选用国产设备,杜绝盲目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
 
 
  二、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要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对列入本计划的项目,各市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监督检查。要加强省级统筹财力,对地方配套资金负总责,优先安排并打足资金,不留缺口。认真落实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确保设施建成后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第一年负荷率应达到60%,第三年起应达到75%以上。
 
 
  三、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土建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各市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建设、水利等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四、认真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相关市县区发展改革委要于今年7月20日,9月30日、12月31日和2015年3月31日前,向省南水北调办报送本批投资计划相关项目截止当季度末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