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区直各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关要求的通知》(国科办农[2014]42号)的精神,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度。为做好我区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广西)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广西)申报须知》(以下简称《申报须知》)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指南》和《申报须知》的要求,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项目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包括材料形式审查)和汇总工作,并于2014年8月29日前由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行文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南宁市星湖路24号六楼技术推广部)。
联系人及电话:
李思源0771-2618750,2619057(传真)
劳玲0771-5302002
附件:1.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广西)申报指南
2.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广西)申报须知
3.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广西)申请书(格式)
4.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广西)可行性报告(提纲)
(相关附件可登录广西科技厅网站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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