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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资金政策

广西关于下达2014年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8-01  浏览:
  桂财行〔2014〕66号
 
 
  各市、县财政局、民委(民族局):
 
 
  为做好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补助工作,经研究,现将2014年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补助经费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此项经费列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科目。现就指标分配和经费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共资助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1000名,其中,高中生、大学生各500名,高中生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大学生为3000元/人。资助对象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补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桂族发〔2007〕40号)有关规定,并公示7天。
 
 
  二、各市、县民委(民族局)要按照桂族发〔2007〕40号文件要求,认真筛选,严格审核把关。并于10月1日前将本市《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补助学生统计表》(含电子版)及各位学生的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新生入学须知等各一份,以及2013年该经费使用、效果等情况的书面材料,报送自治区民委(社会发展处)。
 
 
  三、各市、县财政局、民委(民族局)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筛选和审核工作,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民委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各地的经费发放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发生,将予以严肃处理,并核减问题发生所在市、县(市、区)第二年的分配指标。
 
 
  附件:1.2014年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补经费分配表(总表不发各市、县)
 
 
  2.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补助经费申请表
 
 
  3.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补助学生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
 
 
  财政厅事务委员会
 
 
  2014年7月28日
 
 
  相关文件下载:桂财行(2014)6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