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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中小型电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8-05  浏览:


  闽发改网投资函〔2014〕132号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贵局《关于申请批准国家中小型电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项目建议书的函》(闽质监财函〔2014〕109号)收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同意筹建国家中小型电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的批复》(国质检科〔2009〕618号),为提升我省电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经研究,原则同意本项目建议书,具体函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


  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建设地点


  福安市环城东路西侧王湾里。


  三、建设规模与内容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7089平方米,建设一座综合检验检测楼、一座钢构丁类检测车间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100万元(含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费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预算内投资安排300万元、省质监局安排1000万元、福安市政府安排2000万元,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


  本项目为技术业务服务用房,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严控楼堂馆所建设规定,严格将建设内容及规模限制在机电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监督服务业务范围内,并请据此复函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