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闽经信投资〔2014〕333号)要求,经申请、审核和省经信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拟安排福建省2014年度传统工艺美术扶持专项4个,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反馈。
省经信委
监察室联系电话:0591-87856279;
计财处联系电话:0591-87833242;
消费品工业处联系电话:0591-87513478;
省财政厅
企业处联系电话:0591-87097689.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