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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资金政策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8-18  浏览: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14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以下简称“先导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先导资金支持面向高新技术产业的创业投资机构,申请先导资金的创业投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政府资金发起设立或参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时间在二年以上,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且以货币形式出资,已在发改部门备案。
  2、投资方向面向科技创新领域,经营业绩良好,管理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
  3、拥有从事风险投资且投资效果良好的专职管理人员团队,已有投资科技型企业的成功案例。
  4、符合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二、申报流程
  1、创业投资机构按照《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撰写申报材料,同时填写《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申请单位承诺书》(附件3),上报至所在市科技主管部门。
  2、各科技局、财政局负责推荐本地区创业投资机构的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同时填写《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统一上报至省科技厅。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装订。纸质申报材料采用A4纸黑白打印,简单胶装,一式5份,不必采用硬皮封面、胶圈、打孔文件夹等装订方式。
  2、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由市科技局、财政局审核后,连同《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申请汇总表》(一式二份)统一汇总,于8月2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规划财务处(科技大厦1320房间,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
  联系人:陈光明、纪元电话:0531-66777221、66777255
  附件:1、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申报材料清单
  2、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申请表
  3、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申请单位承诺书
  4、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先导资金申请汇总表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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