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改网社会函〔2014〕143号
省民政厅:
贵厅《关于商请审批福建省级民政社会福利综合基地分项目福建省康复辅具研发检测中心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闽民筹函〔2014〕17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第2014S3031号文件办理通知单要求,现将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7246平方米,其中研发综合楼1742平方米(含地下室120平方米)、康复宿舍楼2092平方米、康复辅具楼(含康复辅具检测区、康复辅具定制区、康复辅具装配区)3412平方米。室外工程建设,占地面积约18064平方米。
二、主要设计标准
(一)建筑结构设计为框架结构。
(二)建筑地上部分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部分耐火等级为一级。
(三)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四)建筑按地震基本烈度6度抗震设防。
三、项目总投资:概算总投资2997万元,其中征地费用410万元,工程建设费用2587万元。
四、项目资金来源:由福建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原福建省假肢矫形器产品检验所)自筹297万元,申请民政部补助700万元,申请福利彩票公益金2000万元。该项目建成后的研发检测设备、康复治疗和训练设备、办公设备等费用,由福建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筹集。
本项目为业务用房项目,请贵厅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严控楼堂馆所建设规定,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投资,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