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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解读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8-21  浏览:
  问:什么是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有何意义?
 
 
  答: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是指以实现国家战略目标为宗旨,以促进创新链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实现重大创新、加速成果转化与扩散为目标,设施先进、人才优秀、运转高效、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新型创新组织。
 
 
  认识和把握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内涵,需强调几个关键词:一是“国家”,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是从建设创新性国家的需求出发,以科技体制改革为根本动力,突出国家战略需求,代表国家最高创新能力,有能力主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的创新载体。二是“重大”,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具有长期性、综合性、完整性,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应具备长期可持续的创新能力,综合涵盖多个相关学科领域,具备研发、产业化和技术扩散等全链条的创新能力。三是“创新基地”,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应具有汇聚资源、集聚人才、持续发展的机制,能够源源不断地产出重大成果并扩散应用,同时引领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科技进步。
 
 
  当前我国已进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时期,开展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是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更好服务于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部署。
 
 
  问:建设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背景是什么?
 
 
  答:推进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是适应国际竞争环境、国内转型发展要求和科技创新规律的新举措。
 
 
  从外部环境看,建设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是主动应对全球科技竞争挑战,进一步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选择。当前,国际竞争焦点日益从经济社会向科技前移,新科技革命和全球产业变革步伐加快,全球科技创新日益呈现出开放性和系统性的新特点,更加强调创新要素的流动与创新资源的集成配置。
 
 
  从国内发展需求看,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是落实2012年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我国正处在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需要有效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探索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模式,加快建设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可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推动综合国力实现新的重大跨越。
 
 
  从科技创新规律看,建设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是实现创新资源优化集成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在创新链各环节建立了多层次的创新载体,如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这些创新载体有力地支撑了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但在创新链衔接和开放合作方面还不能完全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要求,存在系统封闭、资源分散、多头管理等问题。建设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是顺应当前科技创新开放性、系统性的新特点新要求,通过有效的组织形式,优化和集成各类创新资源,实现多种创新要素的配置和组合,有利于改变我国科技资源分散局面,进一步发挥创新链上各类创新载体的整体优势,围绕国家重大的科技创新任务,开展紧密的、实质性的合作创新。
 
 
  从现实基础看,现有创新载体也存在着整合、集成的实际需求。一些单位在局部整合相关创新载体开展交叉学科联合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加强多个创新载体的集成,可实现外部性的内部化,有利于扩大单个创新载体的边界和功能,促进跨领域的技术扩散和技术转移,降低科技创新的交易成本。
 
 
  问: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有哪些功能?
 
 
  答:集成创新链上各类创新载体建设而成的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整体功能表现在具有对国家战略目标的支撑功能、创新资源的集成和协同功能、重大成果的转化扩散功能以及创新人才的集聚培养功能等四个方面。具体而言,一是围绕国家战略目标,发现、提出、承担并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任务,保障国家重大需求,提升我国核心竞争力;二是集成优势科技创新资源,建立开放共享和协同创新机制,进行重大原始创新与集成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持续保持科技创新的引领地位,推动科技创新服务于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的发展;三是实现创新成果的快速转化与扩散,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支撑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四是吸引、汇聚、培养科学、技术、工程与产业化等方面的高水平领军人才与创新队伍。
 
 
  问: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如何定位?
 
 
  答: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将有效促进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区域创新、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强化相互支撑和联动,提升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同时,推进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进各类创新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工合作,形成可快速扩散的重大技术和产品;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转制院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创新;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探索新的科技管理体制,建立和优化国内创新主体协同创新的生态环境。
 
 
  问:国家重大创新基地与现有各类创新载体的关系是什么?
 
 
  答:国家重大创新基地主要依托现有各类创新载体建设,不是另起炉灶,也不是对现有创新载体的简单翻牌。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强调的是体制机制创新,通过促进创新链上相关创新载体的纵向和横向协同与集成,充分发挥现有创新载体的优势和能力,推动创新链各环节的紧密合作,加强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快速提升综合创新能力和效率。同时,通过建设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可以引导和带动现有创新载体有序发展,提升其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扩散能力,促进现有创新载体的开放共享和协同创新。
 
 
  问: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建设,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全面落实科技规划纲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目标与国民经济发展重大需求,在现有各类创新载体的基础上,通过集成创新链优势创新资源,创新体制机制,构建满足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和扩散,促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问: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遵循哪些原则?
 
 
  答: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将坚持“国家目标,前瞻引领;存量协同,增量发展;综合集成,机制创新;分类指导,试点先行”的原则。
 
 
  “国家目标,前瞻引领”是指从全局高度,突出反映国家战略需求,加强科技的前瞻部署和超前引领。
 
 
  “存量协同,增量发展”是指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现有各类创新载体的优势和能力,以增量投入带动存量资源优化。
 
 
  “综合集成,机制创新”是指通过探索并实践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在组织方式、资源配置、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机制创新,推动创新链各环节的互动与合作,加强创新要素的综合集成,加速创新成果的转移、扩散和应用。
 
 
  “分类指导,试点先行”是指根据不同领域和行业创新载体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对现有创新载体的培育、建设、运行和发展进行分类指导,避免重复建设;在“十二五”期间,通过先行试点,探索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建设模式和管理机制。
 
 
  问: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要实现哪些目标?
 
 
  答: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目标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十二五”期间,选择具备优势创新条件和基础的领域,试点建设15-20个左右国家重大创新基地,提高对国家重大需求的保障能力和扩散能力,促进科技资源开放服务。
 
 
  第二阶段到2020年,在试点建设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开展布局,建成一批国家重大创新基地。通过十年左右的持续建设,初步完成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整体布局,建立规范、完整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问: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总体部署将如何考虑?
 
 
  答:首先将在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整体建设框架下,结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创新2020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继续完善现有各类创新载体建设布局,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各类创新载体按照各自功能要求有序发展,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从创新链各环节强化对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支撑。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促进现有各类创新载体的协同与集成,以重大任务与需求带动,探索不同部门、不同创新主体的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增强能力,创新机制,集成资源,推动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
 
 
  按照创新成果从基础研究向技术开发与工程化、产业化等创新链不同环节扩散的特点,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将围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面向基础性公共性、重点工程、农业、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五个层面,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
 
 
  问:“十二五”期间,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包括哪些重点领域?
 
 
  答:“十二五”是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的第一阶段,将以试点为主,逐步探索、积累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经验。期间,将重点遴选创新载体发展状况良好、创新资源相对集中、具备资源集成整合基础、建设可行性高、前期已有初步探索的部分领域先行开展试点建设工作,主要包括:计量科学、公共安全、海洋资源、深海工程、光电技术、移动通信、智能电网与特高压、高速列车、新能源汽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新材料、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农业装备、农业生物育种等。
 
 
  问: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试点有哪些模式?
 
 
  答: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试点主要包括三种模式。其一,一家为主,多家参与。在创新资源高度集聚的领域,以领域内最具创新能力、创新资源集聚、创新要素完备、创新载体齐全的创新主体为核心,同时通过产权入股、项目合作等方式,吸纳相关单位参与建设,鼓励成立法人实体。其二,多家共建。在创新资源相对均衡的领域,由领域内多家创新能力强、优势明显、互补性高的创新主体,以理事会制度为核心,共同组建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形成人财物相对独立、开放发展的研究开发实体。其三,联盟组建。在创新资源较为分散的领域,由领域内创新资源丰富的创新主体共同牵头组织,以创新联盟、会员制或创新网络等形式组建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形成地理上相对分散,体系上高度统一的合作创新组织。
 
 
  除上述三种模式外,还鼓励试点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和本领域的现状,试点探索其他模式,如成立第三方的资产管理公司,在小范围内开展设备租赁、资产和成果共享等。
 
 
  问:如何保障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目标的实现?
 
 
  答:为确保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规划》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是在规划的组织实施方面,科学技术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制度,加强对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保障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在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运行与管理方面,将探索建立与其定位与目标相适应的治理结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并完善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包括用人制度、分配激励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同时,将加强对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全过程管理,制定有关考评标准与指标体系,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以推动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运行和发展。
 
 
  三是在投入方面,将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优化投入结构、提高投入效益。探索多种投入支持方式,逐步形成国家与地方、企业联合共建的投入机制。
 
 
  四是在基地人才项目的统筹方面,将有机结合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创新人才发展工作和各类国家科技计划、产业创新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使高端人才、国家科技计划和产业创新项目等向国家重大创新基地聚集,以形成持续创新能力。
 
 
  五是在人才建设方面,将主动加强与现有各类人才发展规划、计划和工程的衔接,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探索实施科研关键岗位和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公开招聘制度,加强人才之间的交流与互动,鼓励各类创新载体间创新人才的双向交流,吸引世界各国优秀创新人才。
 
 
  六是在国际科技合作方面,支持国家重大创新基地建立良好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搭建联合研发平台,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并加大引进国际科技资源的力度;借鉴国际先进研发组织的管理经验,保持国家重大创新基地的国际一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