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关要求的通知》(国科办农[2014]42号)要求,由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对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组织管理。现将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1.省科技厅负责项目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并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立项,并将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立项结果报科技部和财政部备案。
2.各市(州)科技局、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中央驻青科研单位、中央及省直属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联盟等单位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3.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受理于2014年8月20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请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附件。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
申请单位须认真阅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规定填写申请书并在线打印。项目立项后,合同书将由申请书内容自动提取生成,不再修改。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转化资金项目论证和评审主要依据,申请单位必须按《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要求进行编写,在线提交并打印。报告中应当包括项目预算及其分解情况,所涉及的主要内容、技术路线、技术经济指标及计划进度,必须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一致。
3.相关附件
申报材料附件主要包括:
(1)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成果证明
——新品种:区试报告,或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
——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
——疫苗:临床试验批件;
——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
——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
——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
——机械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仪器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的复印件)。
(4)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
申请企业须提供201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须提供2013年度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结余分配表等。会计报表须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5)企业章程(企业申请者须提供)。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登陆国家农转资金网站(www.agrifund.cn)进行注册,选择“申报单位登录”进行登录并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经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用A4纸在线双面打印项目整套纸质材料。书背上部注明申请项目名称,下部注明推荐单位。材料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书、可行性报告、附件清单(目录)、附件、封底,封面文字内容按“项目申请书”首页格式填写。
四、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10份(其中原件1份,并在封面注明),由推荐单位行文,于9月5日17:00前送到青海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五、联系方式
青海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常丽娜苗希春
联系电话:0971-8233815
传真:0971-8233815
电子信箱:ncc8233815@163.com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政府大院西三楼
邮编:810000
青海省科技厅 农村科技处
2014年8月20日
附件:青海省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企业主体、产业引导和园区示范,强化企业与科研院所的对接,推动科技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强化项目对县域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提升,加快转化一批集成配套并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农业科技成果,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支持内容和类别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支持的成果来源包括:国家或国务院部门、省(区、市)科技计划所形成的科技成果,以及企业自主研发形成或属于引进但需要熟化的农业科技成果。项目分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三类。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的支持额度分别为6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
二、支持领域与方向
(一)特色农作物种业及配套生产技术中试、示范。
着力转化一批高原特色农作物新品种、新成果及新技术,培育特色农作物育种行业创新和科技创业能力,加速优质新品种产业化进程。重点支持:
1、高海拔白菜型双低杂交油菜等农作物新品种繁育示范。
开展白菜型双低杂交油菜制种技术、大田丰产栽培技术研究,建立规模化种子繁育基地和新品种示范基地,双低杂交油菜较普通小油菜单产提高10%以上。
2、出口型高产大粒蚕豆新品种试验示范。
开展高产大粒出口型蚕豆新品种的试验与示范。集成高产大粒蚕豆的综合配套生产技术体系,示范推广面积1000亩以上,使主产区蚕豆单产增产20%,大粒、优质蚕豆种子供应力提高10%,优势区域普及率达80%以上,出口蚕豆标准化提高10%。
3、青杞、柴杞系列新品种快繁技术示范。
开展青杞1号、柴杞1、2、3号等新品种良种快繁技术示范,重点开展组织培养、嫩枝扦插和硬枝扦插等种苗繁育技术示范,年生产优质苗木10万株以上。
4、青海野生食用菌人工制种及栽培技术中试。
开展野生食用菌菌种纯化与制备,熟化和优化野生食用菌人工栽培技术,扩繁5-10万瓶(袋)优质野生菌种,产量达6公斤/平方米,并制定1-2种青海野生食用菌栽培技术标准,进而推动青海特色野生食用菌产业的发展。
(二)特色生态畜牧业生产技术中试、示范。
着力转化一批围绕现代生态畜牧业技术集成的高效、健康养殖等配套技术,饲草料、种植加工及添加剂新产品、新技术。重点支持:
1、青(微)贮饲草新品种繁育技术中试。
开展高寒牧区适宜青(微)贮饲草新品种筛选及繁育技术中试,选育高寒牧区适宜青(微)贮牧草1-3种,青(微)贮饲草粗蛋白含量达到10%以上,生产示范10000亩以上。
2、绵羊周年均衡出栏生产技术转化。
构建区域适宜绵羊均衡出栏的生产模式,开展“饲草基地建植—草产品加工—饲草料资源高效利用—规模化养殖基地快速繁殖—季节性营养均衡养殖”为一体的绵羊均衡出栏技术示范,建立饲草基地10000亩以上,绵羊周年均衡出栏2万只,示范企业经济效益提高35%以上,同时制定1-2项高效生产技术标准,申请发明专利1-2项目。
3、藏羊等系列全价饲料补饲技术示范。
转化藏羊妊娠期、哺乳期、羔羊早期断奶、羔羊舍饲等不同阶段全价配合饲喂日粮5个,中试规模达1万吨以上,并重点按藏羊不同生理阶段的营养需求,设计合理日粮配方并进行日粮精粗配比的熟化与饲养试验及示范。
4、牦牛等放牧家畜寄生虫病防控技术示范。
开展新型、高效、低残留药物防控牦牛等放牧家畜寄生虫病技术示范,综合提高家畜生产性能与效益,达到环境友好型生态畜牧业生产要求。
(三)农产品、畜产品副产物和食品加工。
着力转化一批促进提升食品加工安全性和附加值,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的新技术和新成果,增强我省农副产品加工行业竞争力。重点支持:
1、食用级蚕豆蛋白生产工艺中试。
熟化溶解性好、功能性好的食用级蚕/豌豆蛋白质粉生产工艺,蚕豆蛋白溶解性为80%,粗蛋白(干基)指标达到75%~85%,水分含量≤9%,分散性≤20秒。试验规模500吨以上。
2、青稞等特色资源,利用现代加工技术,开展新产品开发的中试及示范。
开展以青稞粉为原料,采用烘焙技术生产青稞面包、饼干等系列产品,优化青稞系列产品生产工艺参数,熟化开发青稞系列产品5个,建设青稞系列产品生产线,年生产能力达到500吨以上。
有关说明:以上(一)、(二)、(三)主要支持重大和重点项目,且必须以企业为牵头单位。
(四)新型农药、肥料及农用物资和装备。
着力转化对农业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高效低残农药和生物有机肥料成果,强化现代农业物资和装备关键技术成果的中试和熟化,促进农业生产的精准化、高效化和规模化发展。重点支持:
1、农田杂草生防菌剂筛选及应用。
开展农田杂草生防菌剂的培养基组份、发酵条件等发酵工艺的熟化,同时进行高效施药技术集成与示范。生产农田杂草的防除效果达到80%以上。
2、农作物新型高效环保肥料示范。
以牛羊粪资源为主要原料,开展优质有机肥料以及高效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研究,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集成后示范生产。完成后产品养分含量提高8-10%,田间化肥用量减少20-30%。
3、农业施肥、施药及水肥一体化灌溉等装备试验示范。
开展农业施肥、施药等相关技术试验示范,肥料利用率提高5-8%,水分利用率提高10%以上,节水30-40%,节肥10-15%,节药10-20%,增产10-15%以上。
4、设施温室农业生产装备、设施农田作业机械、覆膜机械装备等试验示范。
主要研究设施日光温室新型防水抗老化保温被、设施适用作业及加工机械、设施生产物联网及预警监控系统,建立设施农业生产标准。
(五)农业和农村信息化。
着力推进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的信息化发展,促进以“三网融合”为基础的农村信息化技术成果的中试和熟化,服务农村科技创业和新农村建设。重点支持:
1、草畜营养平衡动态遥感监测技术示范。
开展遥感技术、飞艇平台、地面实测技术等技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草畜营养平衡动态监测,对区域内草畜营养平衡状况进行实施监测评估,建立草畜动态平衡技术利用模式。
2、基于二维码RFID技术的农产品物流可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技术示范。
基于二维码、RFID等物联网技术手段,开展生产基地及农产品物流可追溯信息平台全程对接,覆盖区域特色农产品5种以上,并在5-10家重点企业进行示范应用。
3、农业生产智能决策、管理、监测、控制及农产品流通信息化技术与产品应用示范。
集成高分遥感、无线传感器、地理信息系统、农业专家系统等技术和装备,实现农业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和农产品流通的智能决策、管理、监测、控制。要求具备较成熟的技术与装备基础,形成覆盖农业生产加工与流通全过程的信息化产品,并在5家以上重点企业应用示范。
(六)农业生态及农村环保。
着力转化一批改善和修复农业生态面源污染和退化农田环境的技术成果,提高农村环境质量,促进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重点支持:
1、发酵菌液对牛羊屠宰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技术中试。
利用微生物发酵菌液和相关发酵技术,进行微生物发酵的熟化及标准化生产,利用发酵菌液进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按照罐式发酵等工艺进行有机肥料配方,加工生产优质有机肥料3万吨以上,促进牛羊粪便的可持续利用。
2、设施土壤次生盐渍化改良技术示范。
开展设施农业土壤改良剂的应用及综合治理技术示范。土壤总盐分降低至无盐化,有机质提高5-8个百分点,降低氮磷肥用量20-30%,增产10-15%以上。
3、干旱半干旱地区抗旱造林综合配套技术等农业生态综合治理技术转化。
重点开展青海高原干旱半干旱地区抗旱耐盐碱树种繁育和快繁体系示范,通过应用集成2-3项抗旱造林综合配套技术,示范治理干旱半干旱地区1000亩以上。
有关说明:以上(四)、(五)、(六)主要支持重点和一般项目,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企业以产学研方式合作。
三、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在青海省注册满一年以上(2013年7月31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业须内资或内资控股,注册资金大于50万元,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请项目须在其法人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并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2.申请单位必须享有所转化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具有省级以上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检测、许可等的科技成果或专利,且必须出具相关证明。
3.重大项目须由企业牵头。鼓励大学及科研机构与企业分别作为技术成果持有方和转化方共同承担。要求企业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资金投入。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予以特别支持的重大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二)优先条件
1.在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高新区实施的项目。
2.由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高新企业、科技型企业牵头的具有成熟农业科技成果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3.能形成生产经营模式的项目。
(三)限制条件
不支持不符合青海省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已列入其他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不属于《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支持范围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