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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资金政策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陕西省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2014年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8-22  浏览:
  陕发改投资〔2014〕973号
 
 
  西安市、宝鸡市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
 
 
  为了加快解决我省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职工住房困难,经研究,现下达省级配套投资176万元,用于《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林业厅、陕西省住建厅关于下达陕西省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4〕596号)所下达的我省2014年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中央资金的省级配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和国家林业局有关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要求以及“陕发改投资〔2014〕596号”文件精神执行。
 
 
  本次下达176万元省级配套资金从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中列支。请省财政厅成立预算并拨付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