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投资〔2014〕972号
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经研究,现下达2014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级配套投资计划366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请按以下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一、本次下达的省级配套投资专项用于2014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请加强对省级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滞留和挪作它用。各项目单位要按照已下达计划的建设内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省级配套投资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此项资金从2014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中列支。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