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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资金政策

湖北省水利厅 财政厅关于2014年中央财政第六批小农水重点县竞争性分配结果的公示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9-01  浏览: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办农水〔2014〕16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22号)相关要求,经省政府批准,省水利厅、省财政厅于2014年8月30日组织开展了2014年中央财政第六批小农水重点县竞争性分配相关工作,采取“专家随机抽取、工作人员集中封闭、申报县分别陈述、专家独立评分、监察人员全程监督”的方式,对全省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区)进行了认真评审,现将有关结果予以公示。
  确定远安县、宜城市、保康县、来凤县、谷城县、孝南区、恩施市、建始县、英山县、宜都市、江夏区、利川市、红安县、通城县、阳新县、鹤峰县、沙洋县、竹溪县、公安县、五峰县、竹山县、京山县、黄陂区、安陆市等24个县(市、区)为中央财政第六批小农水重点县。
  上述公示时间从2014年8月31日至9月4日止,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具体事实和线索。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时请署(报)真实单位和姓名。
  联系人:省水利厅农水处杨振华(027-87221728)
  省财政厅农业处刘翔(027-67818574)
  201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