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金政策 >> 地方资金政策 >> 

湖北

湖北资金政策

湖北省水利厅 财政厅关于2014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竞争性分配结果的公示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9-01  浏览:
  按照水利部、财政部《2014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立项指南》(办农水〔2014〕16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22号)相关要求,经省政府批准,省水利厅、省财政厅于2014年8月31日组织开展了2014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竞争性分配相关工作,采取“专家随机抽取、工作人员集中封闭、申报县分别陈述、专家独立评分、监察人员全程监督”的方式,对全省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区)进行了认真评审,现将有关结果予以公示。
 
 
  确定洪湖市、老河口市、广水市、黄梅县、仙桃市、浠水县、大悟县、随县、松滋市、鄂州市、荆州区、武穴市、监利县、枣阳市、天门市、宜城市、汉川市等17个县(市、区)为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县。
 
 
  上述公示时间从2014年9月1日至5日止,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提供具体事实和线索。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时请署(报)真实单位和姓名。
 
 
  联系人:省财政厅农业处刘翔(027-67818574)
 
 
  省水利厅财务处张浩淼(027-87221654)
 
 
  省水利厅农水处杨振华(027-87221728)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