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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资金政策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电子商务发展项目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9-04  浏览:
  苏财工贸〔2014〕133号
 
 
  各市、县财政局、商务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2014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工贸〔2014〕113号),现将2014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支持电子商务发展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资金支持的范围和标准
 
 
  (一)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不含2013年以来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和基地)。重点支持示范基地、企业用于项目建设的软件开发,包括软件设计、程序编写和测试、软件采购和外包;支持硬件建设,包括基础设施、服务器等设备采购、数据线路租用;支持人员培训、宣传推广,包括场地、师资、培训材料、参加展会的摊位费用。上述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30%给予补贴。
 
 
  (二)江苏省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以下简称“电商村”)。根据《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公布江苏省首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的通知》(苏商电商〔2014〕626号),重点支持“电商村”的物流快递配送点、公共服务平台、品牌建设以及农民网商注册商标、网店运营推广、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培训。电商村项目实行免申报,扶持资金由省财政下达有关市、县(附件1)。
 
 
  扶持资金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示范基地、企业和“电商村”给予支持,每个项目单位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一)电子商务发展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2)。
 
 
  (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3)。
 
 
  (三)项目申报书。包括:
 
 
  1.示范基地、企业的发展现状;
 
 
  2.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投资明细;
 
 
  3.项目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4.项目的示范意义和可复制性;
 
 
  5.示范基地主要经济指标,示范企业财务报表、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相关项目支出的有效凭证复印件,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6.相关证明材料及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三、申报程序
 
 
  各市、县财政局、商务局于2014年8月31日前联合行文将申报材料报省商务厅(电商处)、省财政厅(工贸处)各一份。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
 
 
  省商务厅电商处:濮方正025-57710183(邮箱:pufangzheng@jiagnsudoc.gov.cn)
 
 
  省财政厅工贸处:史训平025-83633107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
 
 
  2014年8月1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