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科技惠民工程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该项目申报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不需提交《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可行性报告》和科研课题立项查新报告。
二、申报课题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惠民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编写课题实施方案和课题预算申报书(提纲、格式附后)。
三、请将课题申报书与课题实施方案和课题预算申报书作为整套材料(课题预算申报书单独装订),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各一式10份)。
四、课题申报材料的印装和报送,请遵照《关于开展2015年度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计字〔2014〕176号)所附课题申报须知的要求。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政社处联系。
联系电话:0771-2618795、2633078、2802257。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