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农牧业局:
为加强对国家和自治区良种补贴、粮油作物高产创建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合理,项目实施切实取得实效。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关于良种补贴和高产创建项目的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自治区农牧业厅决定组织有关部门对国家及自治区良种补贴和粮油作物高产创建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涉及良种补贴、高产创建项目的旗县。
二、检查程序
(一)盟市自查。由盟市农牧业局组织,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辖区内所有涉及良种补贴和高产创建的项目旗县进行自查(含农垦),并于9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自治区农牧业厅。
(二)自治区抽查。自治区农牧业厅将根据盟市自查报告,组织相关部门于10月中、下旬赴各盟市进行抽查,每盟市随机抽取2个以上的项目旗县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国家及自治区良种补贴项目
1、2013年国家玉米、小麦、水稻、大豆、棉花良种补贴项目的完成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的到位、公示、内业档案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及2014年项目的进展情况。
2、2013年马铃薯脱毒种薯补贴的完成情况,包括补贴程序、供种协议、种薯质量、公示情况、补贴标准、补贴方式、资金到位情况、招投标档案等及2014年项目进展情况。对2013年马铃薯脱毒种薯补贴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要求以旗县为单位出具同级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
3、2013年脱毒马铃薯原原种补贴由企业所在的盟市进行检查。
(二)粮油作物高产创建。2013年粮油作物高产创建项目的完成情况,包括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万亩示范片建设情况、实施效果等及2014年项目的实施情况。
(三)检查内容。采取入户调查、听取汇报、查验档案资料和财务票据等形式。良种补贴入户调查要求每旗县抽取2个乡镇,每乡镇抽取2个行政村,每村抽取农户数不少于5户,对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脱毒种薯数量、价格及质量、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调查。
四、具体要求
(一)各盟市于9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以文件的形式报送到自治区农牧业厅,同时发送电子版。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分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和建议等。
(二)自治区农牧业厅组成检查组,将于10月份对相关项目旗县进行抽查。
联系人:
胡有林:0471—6652075,邮箱huyoulin1@163.com;
李志平:0471—6652329,邮箱nntlsk@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