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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资金政策

陕西省科技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储备项目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09-24  浏览:
  陕科高发〔2014〕177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局、财政局:
 
 
  为做好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储备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企〔2014〕10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组织申报储备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改善创新发展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孵化一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范围
 
 
  申报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项目中未立项项目。
 
 
  三、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新能源汽车及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技术产业化。
 
 
  1.股权投入
 
 
  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省内领先水平,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企业领导班子具有持续的创新意识、较强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自愿采取股权投入方式,股权投入金额不少于100万元。股权投入有关事项按照《陕西省省级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股权投入管理办法》(陕政办发〔2014〕29号)执行。
 
 
  2.无偿资助
 
 
  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需要由政府扶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助。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四、申报及组织程序
 
 
  1.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区县科技、财政部门提出申请(附件1),区县科技局登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网站(www.innofund.gov.cn)查看网络申报材料;
 
 
  2.区县科技、财政部门对企业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审核,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合格后以正式文件报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
 
 
  3.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申请、审核工作,并对申报的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对辖区内各项目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筛选汇总后,联合上报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
 
 
  4.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结合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评审结果,确定拟入库项目并进行网上公示;
 
 
  5.公示期满,将入库企业名单通知区县科技局、财政局,区县科技局、财政局通知入库项目单位访问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xmk.sf.gov.cn),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完成网络申报工作;
 
 
  6.市县两级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专网访问项目库管理系统,按照管理权限完成项目初审、确认和上报工作。
 
 
  五、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选取一种支持方式。
 
 
  2.申请股权投入的企业应出具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机构同意股权投入的承诺书。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在联合上报文中将承诺书作为附件上报。
 
 
  3.西安市(包括西安高新区)可申报80个项目,其中股权投入项目不少于8个;宝鸡市(包括宝鸡高新区)可申报40个项目,其中股权投入项目不少于4个;咸阳市(包括咸阳高新区)可申报15个项目,其中股权投入项目不少于2个。其余市(区)在申报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项目中未立项项目中选取。
 
 
  4.2013年陕西省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的单位和2014年、2015年已获取省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不再重复支持。
 
 
  5.项目立项后,项目单位将申报材料待一式2份分别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字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申报书(网络打印);
 
 
  (3)经基层科技主管部门认证的注册资料(包括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字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
 
 
  (4)相关附件(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验资报告);
 
 
  (5)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专利证书、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临床批件等)。
 
 
  六、时间及联系方式
 
 
  1.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上报书面文件及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2014年9月23日前分别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4份)、省财政厅企业处(1份)。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邢小红电话:81294883(兼传真)
 
 
  省财政厅企业处李鹏电话:6893606487625997(传真)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政厅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