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先行试验区财政局:
为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我厅编制了《2013年海南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中所列政府性基金项目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按规定程序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社会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凡未列入《目录》以及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的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2014年1月1日以后新增、调整或取消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按照国务院或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县必须严格按照《目录》中注明的有关文件规定的征收范围、标准和期限,及时足额征收各项政府性基金。未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县不得擅自设立政府性基金项目。
附件:2013年海南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
海南省财政厅
2014年9月15日
附件
2013年海南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
项目名称 | 征收依据 | 资金管理方式 | 征收期限 | |
1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 财综〔2009〕90号,财综〔2010〕97号,财税〔2010〕44号,琼财企〔2010〕629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 |
2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国发[1992]66号,财综[2007]3号,财综[2007]77号,琼府[2006]29号,琼府[2006]65号,琼财非税[2008]910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
3 | 港口建设费 | 财?[2011]29号,财?[2011]100号,财综[2012]40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
4 |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 国函[1997]8号,财综[2002]23号,财综[2007]3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
5 | 育林基金 | 《森林法》,经重[1988]122号,林财字[1991]74号,(91)财农字第333号,(93)财农字第144号,财综[2009]32号,琼财非税[2005]621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6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森林法》,财综[2002]73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7 | 水利建设基金 | 财综[2011]2号,财综函[2011]33号,财办综[2011]111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
8 |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 国发[2006]17号,财综[2007]26号,财综[2008]86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9 |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 《土地法》,《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1985]农(土)字第11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
10 |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 (64)财预王字第380号,(78)财预26号,(78)建发城584号,财综[2007]3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
11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国发[1996]37号,财税字[1997]95号,国办发[2006]43号,财综[2012]68号,财综[2012]96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12 | 教育费附加 | 《教育法》,国务院令第60号,国发[1986]50号,国发明电[1944]2号、23号,国发[2010]35号,财税[2010]103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
13 | 地方教育附加 | 《教育法》,财综函[2010]71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
14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残疾人保障法》,财综字[1995]5号、财综[2001]16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
15 | 高等级公路车辆通行附加费 | 财综[2008]84号,《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
16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计价格[2001]585号,财综函[2002]3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
17 |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 | 国发[2006]17号 | 缴入地方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