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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10-11  浏览:
  辽科奖办发[2014]12号
 
 
  各市及绥中、昌图县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奖推荐工作要求,现将我省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我省推荐的国家科技奖励项目(人选)除符合国家科技奖推荐要求外,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辽宁省科技一等奖。
 
 
  2.项目整体技术处于国内同领域领先水平、经济或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申报单位可参照《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相应奖种填写说明要求,于2014年10月25日前,通过各推荐部门(单位)向省科技奖励办公室推荐具备条件的项目(人选),一个申报单位限推荐每个奖种1项,逾期不再受理。
 
 
  二、形式审查和遴选
 
 
  奖励办将对照国家科技奖推荐要求和我省的推荐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优先从当年度获得的省科技一等奖项目中产生,不足时,依次从上年度的一等奖项目中递进补充。
 
 
  三、公示
 
 
  候选项目(人选)于2014年11月在辽宁科技信息网、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省政府审批。
 
 
  四、推荐材料
 
 
  经省政府批准推荐的项目(人选),按照省奖励办分配的推荐号和校验码上传相关推荐材料,并形成书面推荐材料。
 
 
  联系人:马占军024—23983452
 
 
  lnkjjl@126.comQQ:349987532
 
 
 
 
  辽宁省科技奖励办公室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