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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资金政策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首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 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投资建设项目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10-22  浏览: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发展改革委,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发展改革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发挥社会资本作用,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首批推出36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的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推出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36个项目,涵盖高速公路、铁路、水利、能源、市政设施、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及营运。
 
 
  二、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新管理方式,简化审批程序,积极创造条件,共同做好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宣传引导、服务监管等工作,努力把项目建成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营运的样板工程。同时,要继续谋划筛选示范项目,扩大覆盖范围和领域,加快推进向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开放。
 
 
  三、项目所在地政府和责任单位对项目具体负责,落实具体负责人,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做好与投资者沟通衔接和洽谈合作等相关事宜,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形成示范效应。
 
 
  四、各级发改部门要密切跟踪,加强调度,协调推动示范项目,并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报送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