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财开〔2014〕2号
省监狱管理局,各市(不含大连)、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布置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发〔2013〕4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按要求做好现代园区试点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项目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二、请各地高度重视决算编报工作,严格按编报要求,认真查找、总结上一年度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早部署,精心组织,做好决算编报工作。
三、请各地于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决算编制工作,并将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纸质文档(A3纸、一式二份、不含基层表)、电子文档、数据库文档(包括汇总数据、基层数据)和正式文件,报送我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进行集中会审(具体报送时间及会审事宜另行通知)。
决算编报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谷晓坤;联系电话:024-22830890。
省财政厅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