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绥中、昌图县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规范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和认定工作。科技厅将对申报的各孵化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可被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将统一颁发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证书,并在今后的科技计划中给予支持。
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按照《辽宁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三章八、九、十条规定提供有关材料(一式六份)。在评审时,各孵化器负责同志将到场介绍孵化器有关情况,回答专家提问,每单位限15分钟(介绍情况10分钟答疑5分钟)。
申报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省科技厅1613室,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398344523983691
联系人:单风伟西少辉
辽宁省科技厅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