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地区[2014]229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和我省洞庭湖区排涝设施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湖南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国家、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我委组织有关项目区县开展了项目申报和实地调研,并与有关市县进行了沟通衔接,按照“以湖区为主、外排为主、大中型电排主干渠系为主、重点堤垸为主”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相对集中,编制了2015年洞庭湖区排涝设施建设以工代赈计划。此次计划安排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中央以工代赈资金8000万元,市县自筹2000万元。计划疏浚整修电排排渠340公里,涵闸160处,更新改造电排装机50台套1.4万千瓦。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洞庭湖区以工代赈项目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确保国家资金发挥实效,现对我省2015年洞庭湖区排涝设施建设以工代赈计划拟支持的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为2014年11月10日-16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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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南省2015年洞庭湖区排涝设施以工代赈计划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