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4]2295号)精神,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湖南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国家、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委组织编制了全省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第一批项目建设计划。此次计划安排总投资839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7000万元,市县配套1399万元。计划新增灌溉面积1.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3万亩;新建乡村道路129千米,改建乡村道路310千米,建设独立桥涵7座116延米,解决34.7万人交通困难;建设蓄水池25个,引水管道53.7千米,解决3.3万人、1.7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综合治理面积10平方公里。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国家资金发挥效益,现对全省2015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第一批计划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为2014年11月12日-18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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