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4号)要求,各省农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将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督导,年度内至少组织1次大范围监督检查。根据要求,我委将组织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201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主要包括:示范户遴选、三牌挂戴(技术指导员胸牌、科技示范户门牌、示范基地标牌)、指导员与示范户手册填写、物化补贴发放、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服务机制创新、资金使用等。
二、督查方式
(一)市级督查。各省辖市农业部门按照省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和具体指标,通过查阅台账、现场走访、电话抽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县(市、区)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与打分排名,并形成督查报告。
(二)查验核实。我委组成三个督查组对省辖市进行交叉核查,每个省辖市随机抽取1-2个项目县(市、区)、每县2个乡镇进行实地查验(部省示范县建设县必查)。按照“全国农技推广示范县”创建标准,每个督查组择优推荐2-3个建设县(市、区)报农业部认定为全国示范县。
三、其他事项
请各地高度重视,对照《江苏省2014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补助项目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苏农计〔2014〕20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各市于11月30日前完成督查工作并提交市级督查报告和打分排名(须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联系人:省农委科教处,刘勇军,025-86263800,1911511040@qq.com。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4年11月10日
抄送:农业部科教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