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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资金政策

福建省关于2014年乡村旅游休闲特色集镇、特色村补充项目情况的公示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4-11-17  浏览:
  根据《福建省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外〔2014〕13号)有关规定,经对有关设区市财政局、旅游局推荐的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拟确定我省村旅游休闲特色集镇、特色村建设资金支持的补充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一周。如有异议或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请即时向我厅反映(口头或书面均可)。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591-87097849;
 
 
  通信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省财政厅外经处;
 
 
  邮编:350003。
 
 
  附件:2014年乡村旅游休闲特色集镇、特色村补充项目安排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14日
 

 

 

序号 县(市)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1 闽侯县 白沙镇 白沙镇人民政府
2 长乐市 古槐镇 古槐镇人民政府
3 猴屿乡猴屿村 猴屿乡猴屿村民委员会
4 闽侯县 坂东镇新壶村 坂东镇新壶村民委员会
5 永泰县 葛岭镇溪洋村 葛岭镇溪洋村民委员会